通 知
尊敬的各位商家:
根据国家税务局《关于实施“三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登记制度的公告》要求,我公司将于近期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。在更换营业执照及新税号后,老税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无法认证。请已收到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商家,于2016年11月30日前予以认证。若各商家涉及相关证号变更事宜,敬请予以配合并及时通知我司。若有不便,敬请谅解!
顺祝商祺!
南京森贝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2016年11月1日
2016年11月1日
点击次数:3158次 发布时间:2016/11/1 14:55:53